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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档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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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国档案》投稿须知
《民国档案》征稿启示
(2019年02期信息)
一、本刊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,登载1912 1949年期间民国档案史料和中华民国史领域的高水平史学研完成果,包括专题论文、国内外民国史研究动态、学术综述等,热诚欢迎国内外学者投稿。
二、专题史学论文一般不少于12000字。重大选题的稿件不受此限。稿件要求首发作品,观点鲜明,史料翔实。严禁剽窃、抄袭行为,反对一稿多投,凡发现有此类行为者,本刊十年内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。
三、档案史料字数不限,体裁不拘,但来稿时必须随附原件复印件、授权公布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。外文译稿亦须附原件复印件,本刊保留审校权,不同意者,请在来稿时声明。
四、来稿请提供WORD格式文档或打印稿。打印稿请寄至“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9号《民国档案》编辑部”,邮编.210016。
五、来稿请务必遵守学术规范,凡研究性论文均应有学术史回顾,简要说明既有研究成果与目前研究状况,完全没有此类文字的稿件,本刊不予受理。
六、来稿请参照本刊2018年以来的栏目格式,应具备文章题名、作者姓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作者简介、注释等项。注释采用脚注,格式请参照本刊有关规定,引文务必准确无误。
七、来稿处理,一般情况下,编辑部将在三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审稿结果。请作者在来稿中一定要注明电子信箱、手机号码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等,以便联系。
八、本刊有权对来稿作文字表述及其他技术性修改,如不同意修改,请在来稿中声明。
九、稿件一经采用,编辑部将及时支付稿酬、寄送样刊。稿酬中包括与本刊有合约关系的网络数据平台的著作权使用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