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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国档案》征稿启示
(2019年02期信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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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专题史学论文一般不少于12000字。重大选题的稿件不受此限。稿件要求首发作品,观点鲜明,史料翔实。严禁剽窃、抄袭行为,反对一稿多投,凡发现有此类行为者,本刊十年内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。
三、档案史料字数不限,体裁不拘,但来稿时必须随附原件复印件、授权公布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。外文译稿亦须附原件复印件,本刊保留审校权,不同意者,请在来稿时声明。
四、来稿请提供WORD格式文档或打印稿。打印稿请寄至“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9号《民国档案》编辑部”,邮编.210016。
五、来稿请务必遵守学术规范,凡研究性论文均应有学术史回顾,简要说明既有研究成果与目前研究状况,完全没有此类文字的稿件,本刊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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